【業界資訊】成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轉發住房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雷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雷管理工作的補充通知》的通知
成建委〔2017〕404號 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各區(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雷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辦發〔2017〕213號)《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雷管理工作的補充通知》(川建質安發〔2017〕478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請貫徹執行。 一、設計單位要嚴格按照相關設計規范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進行防雷設計,認真執行工程建設有關防雷的強制性標準。各施工圖審查機構要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防雷裝置設計審核納入施工圖審查內容。 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應對防雷及接地子分部驗收以下檢測項目及內容進行檢測: (一)檢測項目:接閃器、引下線(斷接卡、檢測點)、接地裝置、等電位連接、屏蔽措施。 (二)檢測內容: 1. 接閃器的保護范圍、有效高度、規格尺寸、距離位置、連接狀況、焊接質量、接地電阻; 2. 引下線的規格尺寸、距離位置、連接狀況、敷設情況、焊接質量、接地電阻、過渡電阻; 3. 等電位連接的方式、材型規格、連接形成狀況、接觸電阻; 4. 電源、天饋、信號系統雷電電磁脈沖防護的方式及級數。 (三)檢測數量: 1. 接閃器、引下線(斷接卡、檢測點)應全數檢測; 2. 建筑室外設備、金屬構件(含金屬門窗)、金屬管道接地,室內等電位接地端子、供電系統保護接地等位置的電阻檢測數量:一類防雷建筑每50000平方米抽測不少于30處,二類防雷建筑每50000平方米抽測不少于20處;三類防雷建筑每50000平方米抽測不少于10處。 三、2017年1月1日—7月5日為監管權限變更過渡期,此時間段內可以氣象行政主管部門已認可的檢測機構(防雷辦)所出具的竣工檢測技術報告作為防雷子分部工程施工、驗收依據。 四、2017年7月5日后,我市在建項目應按要求開展防雷工程的施工和驗收工作,防雷檢測可由取得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放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資質且具有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資質認定防雷工程檢測相關參數的檢測機構實施。防雷工程的檢測報告作為施工過程和竣工驗收的質量保證資料。 附件:1.《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雷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辦發〔2017〕213號) 2.《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雷管理工作的補充通知》(川建質安發〔2017〕478號) 成都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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